王登朝案为司法之耻

  王登朝原是深圳罗湖三级警员,因2012年3月上旬在深圳发起纪念孙中山逝世87年周年集会,倡导“全民平等社保、全民免费医疗、全民平等养老”主张,于集会前两天被当局拘捕,并在2012年11月26日被罗湖区法院以贪污罪判处以十四年徒刑。
  2013年2月7日,王登朝案二审在深圳中院开庭,但庭审过程极不正常。除大批前来旁听与声援的民众被阻挡在庭外、甚至被绑架之外,法庭有众多违法之处,导致辩护律师当场退庭抗议。这里是综合相关报道……